關註:臺海網海峽導報
  臺海網(微博)6月7日訊“制憲聯盟”以“立委”政黨比例制侵害人民參政權,聲請“釋憲”。台“大法官會議”昨日作成721號解釋,認定“憲法”增修條文第四條規定政黨比例代表選舉制,沒有剝奪兩大黨以外政黨獲選的可能,未違反自由民主“憲政”,宣告不“違憲”。
  據臺灣中時電子報報道,不過,“大法官”黃茂榮提出不同意見書,質疑當年由23.35%投票率選出的任務型“國代”,制訂出的“憲法”增修條文是否符合“主權在民、國民意志的展現”;他認為,現行“立委”單一選區兩票制,對於小黨的壓抑已超過必要程度。
  責任編輯:林連金  (原標題:“立委”政黨比例制台“大法官”:不“違憲”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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